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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意义上,主张宪法学的教义化和主张宪法的可司法性之间,是有着密切联系的。
笔者之所以大量引用卢梭的原话,是因为卢梭在当代中国已经成了一种象征,作为这种象征,他被从阴暗的一面再次发现并遭到抨击,因此必须对卢梭的思想作尽可能全面的复原。选举制度能够塑造政党竞争的基本格局(如多数决制往往促成两党轮替的政治格局,比例代表制往往促成多党政治格局),而在宪政社会主义所设计的宪政制度中,执政党的分裂不具备任何可能性条件。
[14] 宪政社会主义理论据此认为,公意是公共利益表达的产物,私意则是私人利益表达的产物。[11]可见,卢梭是复杂的。因此,安德森认为,要说明什么是公共利益是困难的,而弗兰克·J· 索劳夫认为,要想提出一个能被普遍接受或关于公共利益概念的客观的定义是不可能的,尤其不可能用实质性的词句去为公共利益下定义[16]。相对而言,中国古代的王朝一般要比西方古代王朝的统治更稳定更持久一些,汉唐宋明清的历史都在三四百年左右,其秘密就在于上述的社会、政治与文化传统中。这种误读使得他的同事、著名宗教哲学家马丁·巴伯(MartinBuber)当时即不同意他对卢梭的解释。
宪政社会主义认为,多元利益表达层面、二元公共政策竞争层面与一元战略共识层面缺一不可,任何层面的缺失都将导致无法实现民主与效能的有机统一,因为三个不同层面对于宪政民主的政体结构都担负着不同的、无可替代的重要功能。中央领导人应当有足够的经验与智慧驾驭复杂局势,使改革得以有惊无险地顺利通过历史的三峡,柳暗花明又一村。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文化研究室主任张明澍也曾针对18周岁以上的在城镇生活的公民开展了一项调查,根据其调研数据他认为:当今中国社会的左派占38.1%,中间派占51.5%,右派占8%。
审议院必然是多党制的(多个民主党派民主参政议政),而立法院则只能是一党制的(只存在一个公意政党组织的党团与其他志在表达公意的无党派议员)。同时,在皇权传承或相权轮替问题上,儒家宪政都没有给出合法、合理、稳定而有效的制度性安排。[19]参见华炳啸:《从新民主主义宪政到社会主义宪政》(1999),第七部分。因为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人私利的总和。
其实质只不过是悍然剥夺了个体性与特殊性的抽象普遍性。然而倘若以私人的利益为目标,无论执政的是一人、少数人还是多数人,都是正确政体的蜕变。
虽然从表面上看,自由派(激进的西化宪政派与温和自由派)占到25%,与保守派(25%)几乎旗鼓相当,而中左翼只占到10%多一点,但由于执政精英支持西化政策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且在保守派的压力下,自由派已呈分化趋势。如果你当选市长后,因违反党章被开除党籍,那么根据这种宪政制度你就必须辞职,由市党代会通过竞争性提名程序另外向市人大差额提名新的市长候选人选。所谓人民精英,就是指那些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他们具有远大的理想和目光,以及与人民血肉相连的品质,并作为积极的政治人具有较高的政治热情、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愿意全心全意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去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并愿为实现公共利益和崇高社会理想而奋斗。‘公共党,表明这个党的奋斗目标不是只追求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是要管好公共资产,增加公共产品,发展公共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完善公共选举,厉行公共决策,加强公共管理,严密公共监督,提高公共理性,弘扬公共精神,等等,一言以蔽之,就是造福公共大众。
在笔者的专著《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一书中,曾用了三个章节来专门探讨这个问题,即第二编第二章《卢梭:公意与人民主权》以及第四章《多元治理:基于公意与众意》、第五章《宪政平衡:关于强制与自由》。由这些先进分子组成的公意政党组织应当能够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包括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他们既要身体力行担当起公共性启蒙的公民美德培育职责(在公民教育中主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也要积极主动向公意靠拢,担当起对于公共事务、公共责任的义务,从而有效地保障公意的实现。在皇权与官僚垄断制度下,社会系统被从纵向划分为两个不平等的社会层,其中一层是统治者阶层,主要由世袭皇族和经由科举制(唐以前为荐举制)产生的官僚阶层构成,在绝大多数时期实行阳儒阴法的意识形态统治,另一层是边缘性的分散的小农社会,主要由农村的大中小地主、乡绅阶层和农民阶层(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等为成员主体构成,保留了基于道释民间信仰的自由自治传统。这无疑将会迫使党部不得不加强党建,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竞争力,同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把全心全意执政为民作为赢取民心和行政治权的根本。
反宪派所坚持的宪政与人民民主专政国体(或党的领导)不容的观点,其实来自于激进的西化宪政派的固有观点——宪政与一党专政体制不容。对于多元化的自由民主国家而言,政治改革的方向也许是一方面革新公共政策竞争层面,使其由多元竞争(多党制)向二元竞争(两党制)转变,并促使其参与政府权力角逐的政党组织由代表局部利益(众意取向)转向代表所谓的全民利益(公意取向),而不参与政府权力角逐的政党组织与利益团体则成为被适度激活了的集团政治主体(它们以形成压力集团等方式影响公共政策)。
正如前所述,当统治团体把其核心的政治价值引入城邦共同体的制度层面的时候,就形成了政制(regime)。也就是说,这个混合共和政体是长期的、稳定的、对大家都好的一个政体。
需要在此提请注意的是,在马克思所揭示的公人——私人这一人性二重性的复合人性逻辑下,公人与私人作为社会性历史存在的人性硬币的两个侧面只能获得基于共生共存的辩证统一。由于公意必然表现为一种普遍共识,最终不可能是多元的而只可能是一元的,所以,肩负着代表、促成、统合和实现公意的政党组织也只能是一个。他在公意的名义下,也抽空了‘众意的聚合空间——民间社团。但正如我们在上一篇回应文章中所指出的,马克斯恩格斯是在国家的实质也即国体的层面上使用专政一词的,同时他们又在国家的形式也即政体的层面上使用立宪共和国或宪政的概念,专政是指阶级统治,而民主是实现阶级统治(即专政)的更好选择,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才说,资产阶级民主即资产阶级专政(或资产阶级的统治),同理,人民民主也即人民专政(或人民的统治)。立法院议员的职责在于不是出于自身或自身所代表的特殊利益而是出于公共利益而投票(为公意而投票),而审议院议员的职责却恰恰相反,正好是基于自身或自身所代表的特殊利益而投票(为私意而投票)。从某种意义上看,当代政治即政团政治,公意型先进政党与众意型多元政团在公民社会之上发挥着更为关键的政治功能。
但改革所遭遇的杂音和阻力如此之大,反改革者也即反宪派的伪装之拙劣、逻辑之混乱、观点之荒谬、气场之强悍、背景之复杂如此空前,就不能不让我们倍加警惕和深感忧虑。崔之元在《卢梭新论——彻底的自由主义必需关心公意》一文中论证指出:我们看到,‘公意不但不要求放弃自由,而且是兼顾社会合作与个人自由的社会契约问题的解答。
也许反宪派会批评说,如果允许执政党内部开展公共政策竞争,会不会导致执政党的分裂?在我们看来,这种担心绝对不可能出现。反宪派之所以不能用一党专政的直截了当的说法,是因为斯大林曾明确批判过这种说法。
始作俑者究竟是不计代价地有计划地给过热的舆论场强制降温、敲山震虎,以扩展自己在改革转型道路上的机遇空间,还是对别有用心的西化宪政派的过度应激反应,已经变得不紧要了。[26]这就是说,只有能够给所有的人(1)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2)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3)提供充裕的闲暇时间(4)真正的充分的自由的制度,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
这是亚里士多德对西方共和主义刚开始时的一个贡献。所以,相应地,公意的政团聚合功能的实现与一个宪政框架内的公意政党组织相关,而众意的政团聚合功能的实现则与宪政框架内的多个利益集团或多党制相关。可见,一些人不仅要维持现状,而且进一步要求把现状合法化。[17]崔之元:《卢梭新论——彻底的自由主义必需关心公意》,见公法评论网,http://www.gongfa.com/lusuoczy.htm。
对这个问题,我们所能给出的唯一正确答案就是:中国共产党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构建出一整套符合中国实际与改革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体系,推进宪政理论创新与宪政实践探索,在宪政的基础上实现共产党的长期执政。有人悲叹,卢梭的幽灵至今不散。
在汪亭友等反宪派看来,由于阶级斗争与敌对势力的存在,党和政府的权力不仅不应被规限,而更应以专政的名义不断加强。众意基于个人或私人团体利益与个人自由,而公意则基于共同利益与公共意志。
在历史新时期,公民意识不断觉醒,公民组织蓬勃发展,公民社会正在兴起,革命党必须使自己发生革命性的转变,转型为依宪治国理政的执政党,把党与群众路线的关系思维转变为党与公民社会建设路径的关系思维。反宪派集中表达了一部分垄断既得利益者处心积虑的政治诉求:收缩防线、阉割改革、维持现状。
民间社会没有了独立的空间,一切生命活力也就被窒息了。所以,垄断既得利益者以及代表其利益的反宪派在宪政争论中坚持给出的策略和指令就是举着社会主义旗帜从宪政高地撤退,然后宣布宪政高地本来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的,从来都不是社会主义的领地,从而要求万炮齐发彻底炸平宪政高地,包括消灭那些不愿意撤离阵地而誓与宪政高地共存亡的社宪派学者。通过这种链接,我们就能联想起宪政社会主义理论所探讨的党主与民主、党权与人民主权、党性与人民性之间的关系问题,就能理解我们所主张的人民民主宪政就是一种把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把党权与人民主权在共和宪政体制中有机混合、结合起来的新宪政体制。宪政社会主义已经充分论证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就是公民社会主义[23],而不是党国垄断社会主义,公民社会不同于市民社会(郭道晖也称之为私人社会),如果说私人利益导向的特殊利益博弈型市民社会是资本主义宪政的社会基础的话,那么公共利益导向的公意聚合型公民社会就是社会主义宪政的社会基础。
共产党作为致力于人类自由解放事业的先进政党,其本身就具有全球化的人类主体性的公共追求。…… 宪政社会主义还提出了党部功能制度理论。
[1] 遗憾的是,在反宪派的阻力下,官方没有采取这种姿态稳健而又积极的柔性立场。我们承认这种学术探索还很不完善,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改革的需要,还存在很多社会空想与学理构想的成分,所以特别需要来自不同视角的审视与批评。
以公意这一堂皇名义出现的国家机器,可以肆意扩大自己的职权范围,对每个社会成员进行无孔不入的干预。在由无所不在的政治先进分子组成的公意政党组织体制内,存在着六个特定的功能区域,即军事力量功能区域、立法(院)功能区域、司法(院)功能区域、审议(院)功能区域、行政(公务员)功能区域和公共政策治理功能区域,而党员就散布在这六大区域之中。